Sunday, August 31, 2008

未接峇贡水坝承包商单据‧国阵付3743万头期余额

看到了吗? 又是另一个国阵所谓的治国方针! 竟然在未收到单据的情况下,支付头期余额于承包商,难道这是政府制造的漏洞,以从中抽取丰厚利润的计谋吗? 若非如此,这可是一大笔的数额,国阵怎能就这样支付款项于承包商? 难道国阵是一群没脑的动物吗?

更让人咋舌的是,财政部竟然违背合约条律,批准了7亿800万的额外成本索偿。很明显的,国阵的治国方针是"与朋党共享财富";并非解决贫穷,与民共享,打造一个2020先进国。

国阵已经赚了51年了,足够了... 是时候让国阵下台了... 马来西亚政府在国阵的领导下,就只有贪官污吏,以致我国的发展缓慢。国家不是没钱,而是被国阵给吸光了。



  • 砂拉越峇貢水壩計劃中,財政部在未收到負責主壩工程的承包商所簽發的任何發票、單據及支票副本情況下,依然於去年7月27日支付3743萬令吉頭期余額給對方

  • 砂拉越水壩計劃是由財政部機構獨資公司砂拉越水力私人有限公司(SHSB)負責執行,整項計劃共分成5個工作配套進行,其中負責承建主壩工程的是馬中水力聯營公司(MCHJV)

  • 根據合約條件,SHSB應在收到MCHJV所呈交的發票或單據及支票副本,以作為支付給承包商或供應商的證據後才支付附加頭期給對方

  • MCHJV所索求的1億令吉附加頭期款項並沒有完全使用在合約里所闡明的相關項目上,合約開出的價格比公司實際支付的數額多了452萬令吉

  • 主壩工程的合約總值高達17億9000萬令吉,工程在2002年10月開始,原定於2007年9月完成

  • 財政部在2007年12月跟MCHJV簽署附加(成本)合約,以批准7億800萬令吉額外成本索償,同時延長計劃完工期至2010年6月

  • 財政部不應批准這筆額外成本的索償,因為政府與這家公司簽署的是固定總金額(fixed lump sum price),因此所有因風險而增加的成本都必須由MCHJV承擔

  • MCHJV也不應把成本增加的原因歸咎於土地狀況,因為這家公司在推行計劃前已進行實地考察、土地及地理技術調查

  • MCHJV仍未完成55項不符合規格或令人不滿意的工程,其中13項更是拖延了11至30個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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