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华要求警方公布报案书,但是警方却迟迟不肯公布。
- 警方及政府以安华十年前的DNA样本太旧,要求安华再次化验DNA。数名专科医生表示,DNA根本就不会因太旧和过时,而必须再次抽血检验。这无疑是政府的奸诈手段。
- 检查报告说明赛夫没有被鸡奸的痕迹,为何这份报告不被列为证据之一?
- 检查报告被泄漏,警方不调查报告的真伪,而一直寻找报告的泄漏者!
- 检查报告被公布的次日,负责医生即告失踪,院方宣称此人并无医生资格。
- 安华是在刑事法典377B条文下被控,即表示双方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肛交,理应双方都应该被提控。赛哈密却宣称保护原告是属一般做法。难道做贼的喊捉贼,贼为原告,也需受保护?
- 安华爆料总检察署曾经劝告当局不要提控安华,但警方却执意采取行动,显示某某势力在背后操纵一切。
这一切的一切,无法让人信服。人民已对我国的司法制度与国阵政府失去信心,投下不信任票。我们需要一个具有勤,廉,慧,谦,明,五大点的政府,而不是只会搞三阻四的废物。
賽哈密:保護原告‧不控賽夫屬一般做法(吉隆坡)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哈密說,由於賽夫是安華肛交案的原告,提控原告會讓賽夫覺得本身沒有受到保護。
他以貪污案為例說,行賄和受賄都是犯法的,不過,一般上,當局只提控受賄的一方,而這也是國際慣例。
他也說,在某些國家中,同性戀行為是合法的,因此,安華的案件就交由法庭裁判,大家不要作出諸多揣測。
“在任何司法制度中,當局都得決定提控誰,若提控舉報人,後者會覺得不受保護。再說,在此案中,賽夫是主要證人,提控他是不大可能的。”
賽哈密今日(週四,7日)下午與澳洲移民及公民部長艾文斯簽署馬澳工作旅游簽證備忘錄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目前,最重要的,是確保當局依程序辦事,而大馬的司法機構也能妥當運作。
安華被判罪前屬清白
他強調,在被判有罪前,安華是清白的,任何人都不應妄下定論,不過當局不可因為安華是顯要人物,而不提控他。
他說,內政部的立場是公平對待任何人。
針對為賽夫進行體檢的Pusrawi私人醫院醫生奧斯曼指醫藥報告被竄改一事,賽哈密表示,他不要在“媒體法庭”上發言,任何證據都應該在法庭上提出,而不是對外發表。
他說,身為內政部長,他不可以插手此案,任何證據都應由法庭決定是否接受,因為唯有如此,別人才會對司法制度有信心。
對戈爾言論不感驚訝
針對美國前副總統戈爾指大馬以人格謀殺來對付異己時,賽哈密說,他對美國發表這樣的言論不感驚訝,因為這種指責已不是首次出現。
他說,安華其實獲準依據正常程序來證明本身的清白,如今,法庭也准許他保外,即使他要在補選中上陣,也沒有人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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