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31, 2008

41部门没守规则 32部门超支逾22亿

2007年总稽查司报告,再度告诉马来西亚人民,国阵政府无能,国阵无法有效地使用国库的每一分钱。超支都是因为国阵的贪官污吏所造成! 什么打击贪污都是国阵欺骗选民的花招,随便捉几只小虾就想交差? 真正的大鱼却还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荡...


《2007年總稽查司報告》

  • 41個政府部門,沒有遵守政府的財政規定,一些部門在沒有撥款的情況下,依然有龐大開銷或超支,也有一些部門則完全沒有使用已批准的撥款或額外撥款

  • 行政開銷嚴重超支的部門,則以國防部最嚴重,超支數額高達7億3196萬令吉

  • 中央政府在2007年的收入共有5719億3萬令吉,但同年的開支卻高達5744億令吉,財務赤字高達24億7萬令吉

  • 雖然2007年的稅收比前年增加了163億4萬令吉或是13.2%,但中央政府依然面對財務赤字

  • 由於國內債務提高,中央政府在2007年的公共債務也增加了245億令吉,繼而使中央政府債務對國內生產總值(KDNK)的比例提高至42.7%,比前年提高了0.4%

  • 關稅局先斬後奏,在購買64輛納莎RIA和38輛納莎SORENTO後,才向財政部提出購車申請。購買車輛時,關稅局並未代表政府與車商簽署合約,以照顧政府的權益。

  • 衛生部與Glotel私人有限公司簽署購買價值3300萬令吉X光掃描器的合約出現問題,但衛生部卻無法解釋有關疑問。

未接峇贡水坝承包商单据‧国阵付3743万头期余额

看到了吗? 又是另一个国阵所谓的治国方针! 竟然在未收到单据的情况下,支付头期余额于承包商,难道这是政府制造的漏洞,以从中抽取丰厚利润的计谋吗? 若非如此,这可是一大笔的数额,国阵怎能就这样支付款项于承包商? 难道国阵是一群没脑的动物吗?

更让人咋舌的是,财政部竟然违背合约条律,批准了7亿800万的额外成本索偿。很明显的,国阵的治国方针是"与朋党共享财富";并非解决贫穷,与民共享,打造一个2020先进国。

国阵已经赚了51年了,足够了... 是时候让国阵下台了... 马来西亚政府在国阵的领导下,就只有贪官污吏,以致我国的发展缓慢。国家不是没钱,而是被国阵给吸光了。



  • 砂拉越峇貢水壩計劃中,財政部在未收到負責主壩工程的承包商所簽發的任何發票、單據及支票副本情況下,依然於去年7月27日支付3743萬令吉頭期余額給對方

  • 砂拉越水壩計劃是由財政部機構獨資公司砂拉越水力私人有限公司(SHSB)負責執行,整項計劃共分成5個工作配套進行,其中負責承建主壩工程的是馬中水力聯營公司(MCHJV)

  • 根據合約條件,SHSB應在收到MCHJV所呈交的發票或單據及支票副本,以作為支付給承包商或供應商的證據後才支付附加頭期給對方

  • MCHJV所索求的1億令吉附加頭期款項並沒有完全使用在合約里所闡明的相關項目上,合約開出的價格比公司實際支付的數額多了452萬令吉

  • 主壩工程的合約總值高達17億9000萬令吉,工程在2002年10月開始,原定於2007年9月完成

  • 財政部在2007年12月跟MCHJV簽署附加(成本)合約,以批准7億800萬令吉額外成本索償,同時延長計劃完工期至2010年6月

  • 財政部不應批准這筆額外成本的索償,因為政府與這家公司簽署的是固定總金額(fixed lump sum price),因此所有因風險而增加的成本都必須由MCHJV承擔

  • MCHJV也不應把成本增加的原因歸咎於土地狀況,因為這家公司在推行計劃前已進行實地考察、土地及地理技術調查

  • MCHJV仍未完成55項不符合規格或令人不滿意的工程,其中13項更是拖延了11至30個月之久

Sunday, August 24, 2008

华人仅寄居大马?

又是一个种族主义的巫统人物,都是马来西亚人的我们,何时何日华人竟变成了寄居者?

现在政府分发给他们的援助金,所有折扣,不就是我们华人所缴交的所得税吗?华人可是占大部分... 竟然还要求华人分配财富于他们? 马来人的财富并不是被华人掠夺,而是被巫统捞光!!

我们华人也是马来西亚人,我们华人也对马来西亚的发展付出了许多,我们有权力得到平等的对待与福利!!


  •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 已告訴發表“華人寄居論”的巫統升旗山區部主席拿督阿末依斯邁,勿再發表類似談話

  • 话望生区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巫统不是極端種族主義政黨‧“馬來人對外來者寬容”

  • 话望生区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 如果馬來人和巫統是極端種族主義份子,拉曼大學不可能建立起來,政府大學里也不可能有45%的大學生是非土著。馬來人也不曾促請政府關閉華校



这就是巫统,这就是国阵,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一句 "勿再发表类似谈话",就想收拾局面,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为什么不拿出国阵著名的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严惩这极端种族主义者!

东姑拉沙里的谈话,似乎在指示我们华裔同胞应该感恩,感谢马来人的宽容,感谢马来人与我们 "分享教育"!! 这是什么狗屁话,我们华裔可是持有马来西亚公民证的马来西亚公民! 如果华裔是外来者,马来人也是从印度尼西亚 "飞象过河" 的外来者!



Remember his face!! This is the guy who said CHINESE IS JUST TUMPANG in Malaysia!!



阿末依斯邁:不可能平等‧“華人僅寄居大馬”


(檳城‧山腳)巫統升旗山區部主席阿末依斯邁兼甘榜比樂“養父”說,檳州首長林冠英一上任就要撤銷新經濟政策,而新經濟政策是保障馬來人未來的一項政策。
他說,華人只是“寄居”在大馬,因此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

“華人是否能夠平均分配財富給我們呢?如果今天你居住在華人家庭,你相信他們能夠公平對待你們嗎?”

Saturday, August 9, 2008

感叹"改教论坛"半途被终止

虽然宗教属于敏感课题,但只要不是蓄意攻击某某宗教并以正面的态度来讨论,这比起国阵议员随意挑起的种族与宗教课题以达到个人政治议程,来的更有意义及促进各个宗教的互相谅解与认识。

在这起事件中,警方不尽责,偏袒示威者的做法让人大失所望。警方理应阻止示威者聚集于律师公会会所前,尤如阻止其它示威活动般。不只如此,警方还允许示威人士撞入私人产业闹事,简直无法让人信服警方的做法。警方这一次的行动与阻止其它示威活动大不一样,敷衍了事,反过来协助示威者阻止进行"改教论坛",以致论坛半途中断。

希山慕丁说大马律师公会挑战马来人耐性,他难道他不曾以举起马来剑的方式挑战其它种族的耐性? 这简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不认为"改教论坛"会让国家出现许多问题,而是国阵政府的愚蠢政策及过时想法才会让这个国家陷入危机及引起各族之间的误会。

祖基菲里诺丁主张让回教律师来领导律师公会,这不容被允许的。这将会导致律师公会走向封闭式,回教式的公会。

对于部分回教徒只会使用用暴力野蛮的行为来沟通,这不仅仅让其它种族的耻笑,也让回教徒自己蒙羞。他们的所作所为,和911事件中的恐怖分子有何区别?



  • 希山:堅持辦論壇, 律師公會挑戰馬來人耐性。律師公會堅持舉辦上述論壇,讓國家出現許多問題。


  • 顏炳壽強調,國內各社群若真的有不和諧,並不是因為類似論壇的舉辦所造成,而是政府並沒有正面處理相關課題所造成的後果。


  • 200示威者叫囂干擾險釀衝突‧“改信回教論壇”半途結束


  • 拉蒂花也对警方的做法表示遗憾,认为后者不应该将这些不速之客带上楼,进入论坛现场,干扰与打断活动的进行。


  • 巫統副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說,大馬律師公會舉辦改信回教論壇是要故意挑起國家的不安寧,以及回教徒心中的怒火。他建議採取的行動包括援引內安法令,阻止論壇的舉行。


  • 金馬警區主任祖卡奈說,如果威脅到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警方有權勸告取消任何活動。


  •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籲請律師公會,對宗教及種族問題抱持敏感,不要在討論回教的論壇中挑起敏感課題。


  • 回教學者美侖茜拉絲促請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儘快接納修改民事法的建議,並且支持有關回教法的公開論壇,以免進一步加深回教徒和非回教徒的誤會,並出現如今日(週六,9日)般所發生的衝突場面。


  • 公正黨最高理事拉蒂花強調,公正黨支持言論自由以及民主程序,因此支持任何和平集會和主要課題論壇,包括週六舉行的改信回教論壇。她歡迎警方週六在會所外維持次序的努力,但警方依然需要以更專業的手法來制止暴力行動,包括不該讓示威者闖進會所內,並沒有嚴厲制止這些示威者所做出的挑釁。


  • 回教律师协会执委祖基菲里诺丁主张,是时候让回教律师来领导律师公会,以避免该会再次举办引起穆斯林愤怒的论坛。

Friday, August 8, 2008

原来这就是马来西亚的司法

曾经闹得满堂红的名人鸡奸案,又再度发生在安华的身上。今年已经61岁并带伤的安华,竟然被控涉嫌鸡奸赛夫,真叫人难以置信,也让人联想到这是否是政治祸害。


    1. 安华要求警方公布报案书,但是警方却迟迟不肯公布。
    2. 警方及政府以安华十年前的DNA样本太旧,要求安华再次化验DNA。数名专科医生表示,DNA根本就不会因太旧和过时,而必须再次抽血检验。这无疑是政府的奸诈手段。
    3. 检查报告说明赛夫没有被鸡奸的痕迹,为何这份报告不被列为证据之一?
    4. 检查报告被泄漏,警方不调查报告的真伪,而一直寻找报告的泄漏者!
    5. 检查报告被公布的次日,负责医生即告失踪,院方宣称此人并无医生资格。
    6. 安华是在刑事法典377B条文下被控,即表示双方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肛交,理应双方都应该被提控。赛哈密却宣称保护原告是属一般做法。难道做贼的喊捉贼,贼为原告,也需受保护?
    7. 安华爆料总检察署曾经劝告当局不要提控安华,但警方却执意采取行动,显示某某势力在背后操纵一切。


这一切的一切,无法让人信服。人民已对我国的司法制度与国阵政府失去信心,投下不信任票。我们需要一个具有勤,廉,慧,谦,明,五大点的政府,而不是只会搞三阻四的废物。



賽哈密:保護原告‧不控賽夫屬一般做法

(吉隆坡)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哈密說,由於賽夫是安華肛交案的原告,提控原告會讓賽夫覺得本身沒有受到保護。
他以貪污案為例說,行賄和受賄都是犯法的,不過,一般上,當局只提控受賄的一方,而這也是國際慣例。
他也說,在某些國家中,同性戀行為是合法的,因此,安華的案件就交由法庭裁判,大家不要作出諸多揣測。
“在任何司法制度中,當局都得決定提控誰,若提控舉報人,後者會覺得不受保護。再說,在此案中,賽夫是主要證人,提控他是不大可能的。”
賽哈密今日(週四,7日)下午與澳洲移民及公民部長艾文斯簽署馬澳工作旅游簽證備忘錄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目前,最重要的,是確保當局依程序辦事,而大馬的司法機構也能妥當運作。


安華被判罪前屬清白


他強調,在被判有罪前,安華是清白的,任何人都不應妄下定論,不過當局不可因為安華是顯要人物,而不提控他。
他說,內政部的立場是公平對待任何人。
針對為賽夫進行體檢的Pusrawi私人醫院醫生奧斯曼指醫藥報告被竄改一事,賽哈密表示,他不要在“媒體法庭”上發言,任何證據都應該在法庭上提出,而不是對外發表。
他說,身為內政部長,他不可以插手此案,任何證據都應由法庭決定是否接受,因為唯有如此,別人才會對司法制度有信心。


對戈爾言論不感驚訝


針對美國前副總統戈爾指大馬以人格謀殺來對付異己時,賽哈密說,他對美國發表這樣的言論不感驚訝,因為這種指責已不是首次出現。
他說,安華其實獲準依據正常程序來證明本身的清白,如今,法庭也准許他保外,即使他要在補選中上陣,也沒有人阻止他。